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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培育青年民族干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常人方法学为中心

袁本罡 严 珉 当代青年研究
2024-09-04
摘 要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民族工作赋予新的内涵。青年民族干部是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主体之一,如何帮助青年民族干部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观念意识,并将之内化为青年民族干部的日常生活,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与结构功能主义范式不同,常人方法学以“普通人”为观察视角,以日常活动为研究对象,以解决日常问题为导向,形成了“场景性”“索引性”“权宜性”“自反性”分析等系统研究方法,能够解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实践走进青年民族干部日常生活的内在机理。由此,在青年民族干部的成长场景下,应以民族政策为权宜参照,以共享知识体系指向“共同体知识”,通过保持“政策”与“文化”的自反性和可说明性,以期在青年民族干部的日常生活中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关键词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青年民族干部;常人方法学;质性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习近平,2022)。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央先后提出“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2014)、“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共中央、国务院,2014)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2017)。从“牢固树立”“培育”到“铸牢”, 我国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目标,也反映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的逐步深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确立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领和主线,既赋予了民族工作新的内涵,也赋予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新的使命。


目前,学界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总体上呈现出宏大叙事的特点,学者们主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等维度对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意义探寻和路径探索。其中,杨鹍飞等对中华民族的“名”与“实”进行了辨析,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结合起来,只有在国家认同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民族认同,只有在民族认同的意识基础上才能促进各民族的国家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构逻辑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整合(杨鹍飞、余虹雨,2022)。与上述观点相似,严庆等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将政治认同上升为重要地位,政治认同有助于整合、促进民族意识认同(严庆、崔舒怡,2022)。有的学者从“物质”“意识”二分的维度出发,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在于物质维度,建构中华民族利益共同体才能促进意识认同的提升(高永久、冯辉,2023)。有的学者关注场景,指出民族博物馆、纪念馆、民族节庆等“有形之场”与“无形之场”是传播与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场所,要进一步挖掘与深化这类文化场所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功能,形成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与文化认同(唐义,2023)。这些讨论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探讨,但都忽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微观视角,即在具体生活情境中的生成与展开。必须看到,作为意识形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往往以日常生活共同体为现实基础,通过血缘、地缘、信仰或其他相关媒介,基于日常互动的建构、提炼和升华,共同体意识才得以最终形成,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需要回归到社会成员最广泛的交往领域即日常生活情境中。


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与日常生活的紧密关联性,本研究选取常人方法学的研究进路。“常人方法学”(Ethnomethodology)这一概念最初来自美国学者加芬克尔(Harold Garfinkel)(李猛,1997 ;宋林飞,1997),其在《常人方法学的研究》(Studies in Ethnomethodology)一书中对这一概念及其方法进行了最早阐释。加芬克尔发现,对一切具有可识别性的意义、事实、方法、客观性的说明都不能脱离其所在的社会组织场合,说明的客观性体现在社会行动者的行为和具体使用场景,社会行动者具有反身性的说明往往与其场景组织的客观性紧密关联(Garfinkel,1967)。基于此,加芬克尔做出判断,社会行动的客观可说明性是一项永远在进行中的实践(Garfinkel,1967)。传统社会学认为,社会行动是对社会规范的习得、内化、遵守及执行,也就是说,在社会行动之前,社会就存在着规范秩序(Garfinkel,1974)。加芬克尔打破了这一传统, 他认为社会行动者并不是遵守既定社会规范的傀儡,而是根据日常生活具体场景进行权宜活动的能动性主体,社会规范其实是社会行动者在日常生活具体场景中不断进行无止境的权宜性选择和活动的结果(Garfinkel,1967)。受其影响,越来越多的社会学者开始聚焦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对主导他们进行实践的策略和方法展开研究(西村真志叶,2007)。在不断地研究积累下,常人方法学逐渐形成了四个基本主张:第一,社会主体的行动具有权宜性(Contingency),权宜性是指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行为并非按照组织或者计划设定者所预先设定好的逻辑发生,而是“使用权宜性来推动行动的完成,并且依靠特定的权宜性去识别和彰显其工作的实践适恰性”(Garfinkel,1967);第二,社会主体的行动具有场景性(Scene),日常生活行为与所处场景产生互动,行动就是“构成场景的临时的部分”(Zimmerman & Pollner,1990);第三,社会主体的行动具有索引性(Indexity),任何表达和行动都必须要借助其他的表达和行动的意义才可以被理解,而被涉及的表达和行动本身也必须要索引其他的表达和行动才能被理解,如此追溯无穷尽,“社会成员在日常活动中使用的、可认识和证明可隔离的、典型的、统一的、潜在重复的、外在联系的、一致性的、等同性的、可替代性的、定向性的、可匿名描述的、有计划的方法,都具有索引表达和索引行动的属性”(Garfinkel,1967);第四,社会主体的行动具有反身性(Reflexivity)和可说明性(Accountality),反身性强调的是“对社会行为说明的反身性”(Garfinkel,1967),也就是说,行动和对行动的说明二者之间是辩证的关系,可说明性就是说“日常生活中的社会结构是可以被观察的”(Garfinkel,1967)。


基于常人方法学的理论与方法,从微观层面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研究,必须将其置于更为具体的生活情境中。民族地区是观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绝佳场域,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观念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观念在民族地区的碰撞和交流最为激烈,共同体意识从弱到强的对比也更为强烈(付文军,2021)。在民族地区,青年民族干部作为政府和人民的中介主体,不仅在落实民族政策、推动民族发展上具有引导作用,而且也是社会生活的一员。因此,青年民族干部是连接党和人民的关键桥梁,在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发挥着主要的衔接作用(孔亭,2022)。对民族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探讨,青年民族干部在其中的关键作用尤为重要。作为一种以理解、反身为主要取向和特征的研究范式,常人方法学将有助于扎根青年民族干部日常生活的具体情境,挖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的一般规律和内在逻辑。


本研究以我国华南某自治区青年民族干部(以下简称青年民族干部)为研究对象,采用常人方法学的方法进行微观层面的考察。作为科层组织的标准化“产物”, 青年民族干部群体具有多元一体的特征,允许在技术规划上采取“以小见大”“观局部知全貌”的方案。本研究采取了“滚雪球”这一非概率抽样的方法, 选取 10 名少数民族地区干部作为研究对象。表 1 是 10 名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其中M 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的干部是本研究调研对象选取的起点。在确定访谈对象后设计访谈提纲,其主要内容是青年民族干部的成长经历及其在地区民族工作中的作用和影响。在此基础上,结合近年特定地区民族工作的具体政策,将访谈对象自身的经历与国家、民族地区发展结合起来。



综上所述,本文将采取常人方法学的方法,结合话语分析、意义理解等具体技术,以青年民族干部为研究对象,从行动的场景性、索引性、权宜性和反身性及可说明性出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这一“宏大”的制度性工作如何在青年民族干部日常生活这一“微观”场域中展开做出解答和分析。



二、场景性:民族教育的逐步繁荣

与青年民族干部的成长


这里的场景性是指青年民族干部得以被培育、获得成长的社会背景,而民族教育是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长期以来,培育青年民族干部一直是民族教育的重心(夏旭彦、王延隆,2021)。我国民族教育的演变其实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以培育铸牢的过程,“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往往需要具备这样一些最基本的条件, 如共通语言、交往空间、主体意识、民族情感、物质基础等。而教育,无论是以法律法规形式存在还是以体制管理形式存在,无论是通过活动组织的形式,还是通过教学内容的形式,都无不影响到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各个方面,并以其特有的形式发挥着作用”(张学敏、石泽婷,2019)。教育是青年民族干部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民族教育结合起来,一个可行的路径就是研究青年民族干部是否受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以及将这些观念意识贯彻到日常生活中。


首先是作为青年民族干部成长场景的“普及性民族教育”。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不仅承担了文化传输的功能,更是传播、树立国家形象的重要载体。以广西为例,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广西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教育缺失,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在特困地区的乡村设立专门的民族小学,还在山区设置寄宿制的少数民族初高中班。与此同时,自治区还设立桂林民族师范学校、南宁民族师范学校等高校并定向招生,以促进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发展。这些教育政策的实施深刻改变了民族地区教育落后的情况,很多学生毕业后投身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在改变自身命运的同时产生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依稀记得小时候割草的事情,那时候没有上学这回事,后来有学校的时候我们也没想着去读,家里不让去,感觉读书的时间还不如用来割草赚钱……再后来,街道办来做思想工作,鼓励父母送孩子上学读书学文化,为国家发展贡献一份力。”(20220805MMZJ)“场景性”从侧面说明行动者的行动与所处环境紧密结合,对行动的理解要结合实际情境。在这里,对国家的认同以及由此展开的一系列行动都是在教育政策实施的大背景下展开的。


其次是作为青年民族干部成长场景的“民族教育攻坚”。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展针对特定群体的“民族教育攻坚”。例如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广西地区大部分妇女文化水平低下,与地区亟待发展的农业和工业生产格格不入,妇联组织女性进行文化扫盲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2014)。半耕半读的日常教育方式,既保留了农业生产,也为民众见缝插针地提高思想觉悟和知识水平提供了机会,是思想觉醒和农业知识普及的一次“大震动”。“半耕半读”的教育模式具有积极的扫盲作用,为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通常,我们只说本族‘土话’,小孩儿不会讲普通话,也就和本族人交流多一些,直到读书时学到了普通话,才和外人多了些交流。所以,普通话的普及是有利于我们民族团结和沟通的,推广教育也是必要的。”(20220808MWLJZCGB)这位干部谈话的重点放在语言的教育功能上。一般而言,“方言”是维系社群稳定性的重要方式,也是民族的身份符号之一,但对于新中国来说,方言在大团结和大发展中显得有些落后,有可能阻碍全国的“齐步走”。坚持向中华民族共同体各成员普及国家通用语,不分民族,不分地域, 从小共习同一种语言,在心理和精神上自然就容易形成一种共同体意识(张学敏、石泽婷,2019)。


最后是作为青年民族干部成长场景的“关键少数”教育。为强化青年民族干部的思想觉悟,针对“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的专题(民族)教育也在同步展开。新中国成立初期,西南地区的工人队伍没有形成规模,少数民族党员的数量不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更是极少,当时的民族工作主要依托部分受教育人员和农民群众。在推行现代教育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育力度。与“普及性民族教育”相比,民族干部之所以成为核心制度力量,在于党强调干部在工作方法、群众意识、大局观念等方面的“进阶”教育,将先进的工作方法和思想观念转化为自身的工作生活,构成青年民族干部“常态”的生活情境。在这种教育培养模式下,国家为少数民族青年干部提供政治参与的载体,也创造其参与家乡发展的合适时机。少数民族干部和国家命运密切关联,成为构建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核心。“我们在培训课的时候会深刻地了解我国民族工作发展的不容易,也意识到青年民族干部的责任之重、压力之大,并意识到自己工作的伟大和重要,更提醒自己努力为我国民族团结建设贡献力量,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铸牢和引导发挥作用。就像我们文旅一样,做好本地文旅发展,吸引外地游客前来游览,这在无形中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各族之间的交流。”(20220813MWLJ)这位干部的谈话点出“培训课”这一教育环节。该干部表示,“培训课”是其进入“干部”序列后的一类教育活动,对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自然环境保护、招商引流方法等进行专题教育。



三、索引性:基于民族教育的共享知识体系


在常人方法学中,索引性指群体共享的、能有效提升个体间沟通的知识体系。青年民族干部之所以具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观念信念并开展相关行动,是因为他们共享着基于民族教育的一套知识体系。这套共同的知识体系让他们产生相同的目标(如脱离贫困等)、共同的需求(如摒弃旧观念、引入新观念等)、共同的理性(如谋求进步和发展等),使他们的日常生活实践行为产生各类意义, 也成为他们持续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行为动机。


第一,指向共同愿望的“共同体知识”及其自我指涉和形塑能力。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朴素的“脱贫”思想推动重要性共识的形成,回到教育场景有助于行动意义索引的彰显。“我们这个民族可谓是真正的‘少数民族’了。我们家穷,但是爹妈都知道读书能够改变命运……但是你们也知道,旧社会是没有书读的。我们老家没有族里的‘教书先生’,也没有什么积蓄……那个时候,我都想直接种一辈子地,理想嘛,让下一代人实现去吧……结果,国家建了学校,找了先生(‘教书先生’),我才圆了读书的梦。说实话,要不是党和政府的关照,我们家哪能出了我这个‘读书人’哩!”(20220814MMZJ)从这位干部的访谈中可以发现,沟通与行动的索引性在于常人对“知识”的朴素向往,其中隐含的意义也无非是最为质朴的诸如“读书改变命运”的一般“常识”。虽然其原生家庭对“读书”的态度存在矛盾,但在“为什么读书”上还是有一种简单的“功利逻辑”。考虑到“场景”因素,“读书改变命运”与旧社会的民族压迫历史、家族解放意愿等宏观问题相关联,“国家”“政党”由此成为精神贫瘠、物质匮乏的拯救性力量,构成这位干部及其家族成员、民族成员的命运转折点。实际上,这一案例也体现作为先进革命力量的中国共产党通过民族教育积极改变落后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模式和消极心态。


第二,指向共同需求的“共同体知识”及其价值索引。比较典型的样例是,作为“他者”观念的移风易俗被制度化为某种规范性期待和刚性价值,促使青年民族干部教育乃至民族教育系统整体自我催化与自我整饬,这种建构式的催化和整饬过程又逐渐将作为“他者”观念的移风易俗转变为作为“自我”观念的移风易俗,最终结果是青年民族干部教育乃至民族教育系统“自我生成”了“移风易俗”的共同需求(Luhmann,2020)。对于青年民族干部而言,这种“共同需求”展现出职责性索引和内在价值性索引的叠加态。以拒斥男女平权的旧民族风俗为例,受访青年民族干部展现出较强的指涉和建构“共同需求”的职责性索引,即对党忠于职守和有效完成党安排的民族治理、教育任务, 对自身的职责和权利也有深刻的认识:“在我母亲那一辈,可真是为父为母地操劳了一辈子。我们都知道家里的老娘是辛苦的,是对家庭无私付出的,可当时谁都没想到让她们参与村里的决定,学习生产经验。可是放在现在,我可以很负责地和你说,要不是党对妇女权利的重要强调,我们可能还不能认识到对母亲的那种极力尽孝,以弥补小时候的不懂事。”(20220805MYBJ)这个访谈侧面反映新中国成立之初妇女的依附地位,受访者也在反思自身在幼年时犯下的不尊重女性的错误行为。在旧风俗中,女性根本没注意到自身的主人翁地位。中国共产党打破了这一旧风俗,一方面将“男女平等”的价值观念灌输给民众,另一方面用孝道串联起母子情谊、夫妻感情,通过情感赋予的方式更好地提升女性地位。而综合这两个案例来看,民族教育在“思想革命”之外兼具以专项教育“移风易俗”的功能,通过把既有风俗与常人情感之间的“根本不谐”指出来并且进行批判,基于新旧风俗在常人、共同体与国家之间建立平衡机制并将之标准化,为青年民族干部的成长指明了根本的发展方向。


第三,指向共同理性的“共同体知识”及其专门化行动。针对干部的专门教育与一般的普及性民族教育呈现出不一样的关系,一方面,培训课将传统民族风情与社会主义新生活、新风尚建立“常人情感”联结;另一方面,培训课把这种“常人情感”具体化为理性行为,通过对干部群体的行为准则的强调,将其作为民族情感和行事逻辑的参照系:“以前,我们经常认为教育就是在校读书,但后来才知道,和其他同志的思想交流其实也是学习和教育的过程。交流过后,我们有了新的思想和行为指导,这和在校读书学习的效果是一样的。我们对教育的理解是狭隘的,通常认为‘义务教育’的完结就是知识体系的完备,其实这才是开始,尤其在农村环境,这种义务教育之后应该学什么、怎么学、如何与城市的孩子在生活学习各方面进行参照和竞争,这是学了之后才能了解到的。”(20220810MJYJ)正如这位干部所说,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普及义务教育,展开专门的扫盲教育、语言教育、妇女教育等推动社会进步的革命性举措,但是至少在当时,有书读、有学上的安逸情况可能生发出小众的“懒惰情绪”。面对基础教育振兴的心情振奋,青年民族干部需要保持对进阶教育的关切,在高等教育和教育团体中实现“自我再制”。这也从侧面体现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教育是兼具大众性和专业性的教育体系,从“干部培育”的线索来看,基于渴望真知、革旧求新、思想交流等品质的习得,青年民族干部也就具备了成为“好干部”的潜力。



四、权宜性:民族政策对

青年民族干部行动的影响


青年民族干部的行动大多基于对当下民族政策的理解而进行。这里的权宜性,强调的就是青年民族干部基于其所受教育及日常经历对民族政策的理解并进一步展开的行动。通过访谈可以发现,青年民族干部对民族政策基本都持有积极、正面的态度,究其原因在于,这些政策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状况,保障了民族地区人民日常政治和文化的需求。


“民族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开展民族工作的根本方略的体现,代表了中国共产党一切民族工作背后的基底逻辑(刘晓程、吴丽燕,2022)。在干部培养、民族教育方面,民族政策既在积极方面“促进”青年民族干部的发展,也在“约束”青年民族干部的行为,进而促进干部遵守纪律、服从组织。以广西为例,党和政府在新中国成立后为推动地区发展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政策方针。例如,面向民族发展而设立的民族发展基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少数民族补助专款及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等。与此同时,广西在西部开发的 20 年中,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西部陆海新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迎来大规模建设的黄金时期,搭建起一个立体的交通大网络。一系列项目促进了生产要素的流动,随着发展政策的落实,城乡面貌大幅改善,人均收入增加了,人民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多亏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我们现在的条件相比小时候好太多了!国家拿钱修公路、给我们供水、供电,现在吃穿不愁,我们贫困地区的日子也越过越好。”(20210911GXLZMZJ)


党和国家的少数民族支持政策为青年民族干部发挥自身作用提供了机遇,使他们有机会积极参与地区治理。从“泥土路”“井水”到“公路”“自来水”,电力化、工业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逐步推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的“制度红利”,构成民族干部作为“少数民族成员”进行“反思性”活动的基本情境。青年民族干部在这样的环境下耳濡目染,深刻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及民族地区的历史性变迁。由此,青年民族干部对民族政策所产生的效力表现出强烈的认同感,在开展民族工作中能够主动地从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出发。但从具体实践层面上看,其对民族政策实施过程也夹杂不少自身的“心思”或“主意”,结合自身对制度、政策、文件进行诠释以促进政策的落实。青年民族干部在民族发展政策的思想下开展相关治理工作有自反性的特点。如:“政府为我们贫困地区做的工作大大地提高了我们的生活水平,我们都是有目共睹的。但就有一部分人没有大局观念,政府为我们修路是多好的事,有的人就因为修路会占用自己家的一部分房子、土地,便一直不同意。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干部主动联系群众,和群众沟通解释,干部亲民工作就好开展。”(20210911GXLZMZJ)这反映出青年民族干部和民族政策处于一个闭环的解释学循环:无论是出于责任意识或义务意识去规范性地推动政策落实,还是以策略思维和治理经验去创造性地对政策进行“再诠释”,都表明青年民族干部的行动与民族政策之间有紧密关联。


青年民族干部在“政策”的滋养下成长,受政策的影响形成民族治理方案,在成长的地区继续依照政策成为治理者和服务者。“民族政策”既是约束干部的底线纪律,也赋予了干部自我发挥的空间,在这种兼具规范性约束和自主性空间的政策环境下,干部也不断提升自身对政策的理解和对自身的身份认同,进而也就逐渐在政策具体化的过程中让自己再度“落地”于基层民族聚居情境中。进一步看,“民族政策”不仅表现为政府出台的规范文件,还对青年民族干部加强对民族共同体的认同起到了中介作用,也在精神方面为他们树立了榜样、提供了动力:“回族的民族生活是‘有组织’的, 而其他民族的集体生活就因为依赖习俗、习惯反而会更有灵活性。那么其实民族政策与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有很大的区别。政策的实施是普遍的,但是少数民族习俗是依据本民族长期以来的生活习惯自然形成的,所以说,在政策和少数民族生活习惯之间需要寻找一个平衡,互相理解。我们需要一个被大多数人普遍接受的平台来交流思想和团结各民族,比如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20220812MRSJ)



五、反身性和可说明性:

通过“政策”和“文化”筑牢共识


依托教育及共同的知识文化等扎根于日常生活的背景,青年民族干部对民族政策进行理解并使这些政策得以践行,这些行动最终又能促使民族政策得以完善,这就是行为的反身性。在行为与民族教育、民族政策的相互影响关系下,可以观察到的规律是,基于不同民族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进步的共同需求,已经形成了中华民族利益共同体,民族政策背后的价值指引也是这一利益共同体,共同体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成为青年民族干部行动的权宜基础。在这个过程中,政策是青年民族干部日常行为权宜考虑的直接动因,而其背后深层次的行为动因就是共同的文化基础。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必须要重视“政策”和“文化”这两个因素。


第一,民族政策的实施能够促进少数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民族政策的指导下,青年民族干部在治理工作中不断地反思和进步。广西杂居、聚居的地理人口特点导致地方群众之间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不同,民族政策背后蕴含着国家意志、价值观念和民族精神,群众能够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互相理解,民族政策用常人方法论的说明方式实现了一种“共同生活”(马光川、林聚任,2015)。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带领各族人民进行伟大的解放斗争,实现了国家的高度统一和各民族的翻身解放。作为东兰县革命委员会主任的韦拔群深知不平等给瑶族兄弟带来的痛苦。于是,他深入瑶寨,与瑶族同胞同吃南瓜野菜、同睡火塘边、同住岩洞,向他们传授革命的知识,并在革委会的政治纲领中明确规定了对瑶民的平等政策。这一民族楷模给各族后代以精神鼓舞,每次提起都无比自豪和激动。“韦拔群很受我们爱戴,从小就听说他为人真诚、温暖,多亏了他,使瑶族同胞坚信党和政府就是瑶民的靠山,韦拔群就是老一辈人的亲人,他们说:‘有拔哥在,我们什么也不怕。’我以后也要以韦拔群为榜样,为民族的团结和发展尽自己的力量。”(20220813MWLJ)青年民族干部通过对政策的良好执行,还可能成为政策的化身,在少数民族地区起到凝聚共识的作用。民族政策背后体现的民族精神和价值观念充实了形式化的民族政策,有助于加强干部与民族地区民众之间的共识。


第二,民族文化也是促进少数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重要因素。青年民族干部大多属于本民族的成员范畴,即便“思想革命”或“移风易俗”的教育效应再强,政策赋予他们的治理使命和精神典范再高,“青年民族干部”最终都保留了自身的“常人底色”。青年民族干部属于本民族、服务本地区,最终“回返”本乡本土的意志和意愿都不容忽视,构成个体成长史中不可磨灭的生存印记。民族文化是各个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从事生产生活的经验缩影,涵盖民风民俗、交易习惯、语言特色、衣食住行等多个维度。民族文化下的语言、服饰、住房、饮食、仪式仪轨等在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更具可说明性。尊重并传承民族文化是青年民族干部做好做实民族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姜宇航,2022)。广西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其文化形态极为丰富且颇具特色,如苗族、壮族的民族服饰,侗族的特色鼓楼建筑,壮族的壮锦,“三月三”的节日,百色起义,桂林山水等,初步完成了“1+10”的民族生态博物馆建设工程(张发钦,2017)。与此同时,南宁老友粉、柳州螺蛳粉、靖西大粽、巴马香猪、灵山荔枝、桂林罗汉果、合浦香芋、桂平柿饼等特色美食也展现了广西独特的文化样貌。民族文化的特色底蕴和传承方式映射出本民族的身份样态:“其实,大多数人可能觉得离开出生的家乡才会有‘乡愁’,但我不这么认为。即使自己身在家乡,也有可能会产生‘乡愁’,这个词事实上并不仅仅代表自己对家乡的思念和不舍,‘愁’的也可以是如何在家乡实现自我价值和人生价值,如何让自己和家乡的老百姓们过上更好的生活……”(20220807MCZJ)如上所述,青年民族干部更倾向于在自己的家乡实现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他们对于家乡的资源缺口和特色优势更为了解,更能将所学所感具化到日常工作实践中。


第三,少数民族文化与中华文化在民族地区呈现出融合发展的态势。美美与共的当代,多元文化共存,各族都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且形成了更强的自我认同需要,各少数民族间的文化传承为民众认同感与文化身份的肯定提供了有力支撑。由于少数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地域分布格局,地域的交叉性以及文化的交流融合为各族人民加强交流协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基础和条件,有利于各民族取长补短,在批判继承过程中推陈出新,加强民族间的集体认同和文化认同,从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西域内壮族、瑶族、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世居于此,青年民族干部拥有多民族交流的机会,身为壮族人的 Z 主任深有感触:“‘三月三’对我们壮族来说很重要,其实就跟汉族的‘春节’差不多。我记得小时候就很期望这天,因为这一天可以穿新衣服,还能吃到很多好吃的。但每个民族的风俗不太一样,像我们壮族就是吃‘五色糯米饭’,侗族的习俗就是吃‘黄色糯米饭’,壮族还有很多其他的特色活动,比如‘竹竿舞’‘碰彩蛋’‘传绣球’等。这一天为了热闹,大家也会抽空跑去其他族那里一起玩,一起感受他们的风俗习惯。我小时候经常在这天和侗族的小伙伴一起感受彼此民族的习俗,就拿我来说吧,我对侗族的‘抢花炮’就特别感兴趣,因为很热闹,也很有趣……”(20220814MMZJ)当追问“您认为这些经历对民族关系有什么影响”时,Z 主任这样回答:“我觉得吧,这个对于加强各民族人民的了解和增进民族感情是非常有帮助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个人认为这种特色活动非常容易拉近人们的感情,人们在享受美食、尽情运动的情况下能够最快地接触到其他民族的特色,也能帮助人们了解并尊重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这对我们现在的民族工作都大有助益,只有真正了解一个民族,才能为这个民族做实事,才能真正让老百姓们信服。”(20220814MMZJ)根据访谈,青年民族干部的成长学习环境对其推进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各族人民的日常交往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增进了各族人民之间的集体感和认同感。


概言之,“制度”是青年民族干部推进民族工作的外在条件约束, 而“文化”则是青年民族干部脱去身份后身为“常人”助力民族发展的内在动机。在本研究的视域范围内,各少数民族之间能够打破空间限制和文化差异,基于此形成的彼此尊重、相互接纳的多元文化格局也为青年民族干部构筑各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形成共同的中华文化价值认同奠定了基础,为各族人民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基础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民族社会建设格局赋予了基本的可能性。



六、结语


青年民族干部是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先遣队伍,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为使命,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广西青年民族干部的实地走访调查,从常人方法学的理论出发制定技术路线,了解青年民族干部的成长环境和工作感受,包括历史事件、英雄人物、国家民族工作推进等内容,发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离不开青年民族干部这一纽带和桥梁,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彰显,能够带领民族地区更多群众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日常生活中。在常人方法论的语境下探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设实践,我们不难发现:首先,青年民族干部作为我国政策落实的最终端,有助于构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其次,青年民族干部具备联结群众和相关部门、产业和市场等主体的纽带作用;最后,青年民族干部的引领有助于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基于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应当要以环境和干部意识之间的互动为切入点:第一,要坚持普惠性的公民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和地方性的民族文化教育相结合,以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良好情境,使“共同体”成为行动的指引;第二,强化干部对民族政策和民族文化的认知,并通过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在不断完善地方民族政策、强化对民族文化解释的基础上,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在精神层面上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巨大凝聚力。未来,国家和地方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推广与培育,应当以上述两大原则作为价值指引。


责任编辑:张友庭

《当代青年研究》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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